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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提到物流!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
文章作者:超级管理员 时间:2024-04-29 17:01:49

4月26日,商务部印发《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目标到2026年底,
商务领域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增长,网络零售规模保持全球第一,跨境电商增速快于货物贸易增速,
贸易电子单据使用率达到国际平均水平,数字贸易整体规模持续扩大。

  以下为全文:

  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数字商务是数字经济发展最迅速、创新最活跃、应用最丰富的重要组成,
是数字经济在商务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商务各领域数字化发展的实施路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更好推动商务各领域数字化转型,
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
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创新数字转型路径,提升数字赋能效果,做好数字支撑服务,
打造数字商务生态体系,全方位提升商务发展数字化、网络化、
智能化水平,助力我国数字经济不断做强做优做大。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各领域全链条深度应用,促进模式、业态、
产品、服务创新。以商务领域丰富应用场景优势带动先进技术落地和产品服务创新,
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高水平发展局面。

  ——坚持数据赋能。深度挖掘商务领域数据要素价值,加强数据对流通、消费、
外贸、吸引外资、对外投资、国际合作等领域深度赋能,
切实发挥数据要素对商务领域提质、降本、增效的支撑作用,
打造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化新引擎。

  ——坚持融合发展。以数据、场景等为纽带,推动商务领域线上线下融合、
城市乡村融合、国内国际融合,破除行业壁垒,鼓励跨界发展,有效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进程。

  ——坚持扩大开放。深化数字商务国际合作,进一步丰富合作层次、拓展合作渠道、
建设合作载体,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以商务领域数字化引领国际合作新优势。

  到2026年底,商务各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显著提升,
数字商务规模效益稳步增长,产业生态更加完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国际合作持续拓展,
支撑体系日益健全。商务领域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增长,网络零售规模保持全球第一,
跨境电商增速快于货物贸易增速,贸易电子单据使用率达到国际平均水平,数字贸易整体规模持续扩大。

  二、重点行动

  (一)“数商强基”行动。

  一是培育创新主体。打造一批引领创新的数字商务企业和产业集聚区。
遴选一批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引导企业加大先进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力度。
培育一批商务领域数据服务商,多场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二是构建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数字商务监测评价体系,科学衡量和反映数字商务发展水平。
开展数字商务全口径监测,加强央地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深化监测数据应用,
形成数字商务动态指标,制定数字商务发展指数。建立数字商务评价体系,
根据不同地区基础条件、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科学选取指标,制定评价方法,
为评估成效、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三是提升治理水平。加快商务大数据应用,健全央地协同的预警处置机制,
提升内外贸、外资领域监测预测预警能力。鼓励各地方监测平台与商务大数据平台协同联动,
实现大数据体系提质扩面。建立商务领域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形成重要数据目录,
提升数据处理者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扩大商务领域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加强移动端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四是强化智力支撑。充分发挥智库联盟、研究机构、行业组织支持作用,
加强与数字商务领域专家学者沟通联系。支持数字商务相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
促进官产学研用协同,开展多层次、实用性数字商务人才培训。
发挥数字商务领域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打造一批数字商务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推动供求对接和资源共享。

  五是推动规范发展。建立完善数字商务标准体系,用好数字商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出台数字商务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引,加快商务数字化重点领域标准建设,
推动标准实施应用,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质量。加强商务信用体系和品牌建设,
促进数字商务质量提升。编制电子商务企业合规指南,
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数商扩消”行动。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打造“4+N”网络消费矩阵,
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数商兴农庆丰收”“丝路云品电商节”
4个全国性网络促销活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系列配套活动。鼓励发展数字、
绿色、健康等消费,开展家居焕新、国潮焕新、场景焕新等网络主题促销,
围绕新品体验、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医疗康养等打造一批数实融合消费新场景,
培育一批数字消费品牌。

  二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商贸服务业数字化发展。确认一批智慧商圈、智慧商店,
指导商品市场开展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覆盖率提升。
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推动生活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完善“老字号数字博物馆”,激发老字号创新活力。

  三是激发农村消费潜力。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
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和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农村直播电商相关活动,
推动农产品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实施“数商兴农”,组织实施优质农产品
“三品一标”认证帮扶,培育一批区域特色网络品牌。
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推动农村电商与快递协同发展。

  四是促进内外贸市场对接。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以全球好物为我国消费者提供多样化选择。鼓励“丝路电商”伙伴国在我国电商平台设立展销专栏,
支持地方举办国别电商主题周、驻华大使直播等特色活动,带动全球共享中国电子商务大市场。
引导电商平台设立外贸优品内销专区、专场等,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五是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数字化发展。打造一批数字化服务平台,加强物流全链路信息整合,
推广使用智能仓配、无人物流设备,加快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使用,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指导电商平台与快递企业加强业务对接和数据共享,
开展电商平台原发包装引领行动,加快电商领域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三)“数商兴贸”行动。

  一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推动贸易全链条数字化发展,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等,加快推进电子贸易单据应用和跨境互操作,培育外贸新动能。

  二是促进跨境电商出口。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方式。组织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平台和卖家出海等专项行动。
支持跨境电商赋能产业带,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
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服务体系。提升海外仓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拓展服务贸易数字化内容。实施对外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计划,
培育一批以数字文化贸易为特色的品牌项目、出海平台,支持文化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推动数字文化贸易发展。支持电商平台创新云计算、移动支付等数字化产品和服务,
加强远程交付能力,开发海外服务市场。

  四是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
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积极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数字贸易国际合作。
每年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强化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成果落地。
提升重要展览展会数字化水平,举办“云展览”,
开展“云展示”“云对接”“云洽谈”“云签约”等。

  (四)“数商兴产”行动。

  一是建强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培育一批深耕垂直产业的B2B平台。
依托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打造一批特色数智化产业带,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出台数字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数字国际供应链平台,
完善平台信用评价、国际物流、支付结算、信息服务、跨境数据流动等供应链综合服务功能。

  二是优化数字领域吸引外资环境。继续推动放宽电信等行业准入,
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投资数字产业。出台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数字领域提出针对性开放举措。
提升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度。支持北京、上海、
天津等自由贸易试验区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
制定重要数据目录等制度规范,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三是扩大数字领域对外投资合作。积极商签落实多双边数字经济投资合作备忘录,
引导数字经济产业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推动出海消费端平台和国内产业端平台协同,
鼓励电商平台带动智慧物流、移动支付等产业链上下游出海。做好数字企业走出去服务保障,
编制年度《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等公共服务产品,积极做好数字领域贸易摩擦应对,
维护我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对外投资便利化数字化,在全国推广使用对外投资电子证照。

  (五)“数商开放”行动。

  一是拓展“丝路电商”合作空间。拓宽“丝路电商”朋友圈,
推动与更多国家新建电子商务双边合作机制。推进现有机制落实落地,开展政策沟通、
产业对接、地方合作、能力建设,拉紧与共建国家的贸易纽带。探索成立全球电子商务合作联盟。
打造一批“丝路电商”地方合作品牌,鼓励地方发挥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
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对接。

  二是开展数字规则先行先试。立足自身制度框架,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指导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开展数字领域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
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制度型开放成果。落实“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工作方案,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制度型开放,培育功能性服务主体,
推动38项先行先试举措落地生效,适时推广成熟经验。

  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推动达成一批数字经济合作共识。
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进程。
积极参与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谈判。加强上合组织、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
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和多双边数字领域对话合作,拓展互利共赢的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新空间。
落实并推广《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协议》,
围绕贸易投资促进、政策交流、技能培训等推出一批合作项目。

  三、保障措施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数字思维和创新意识,立足地区禀赋,
用好用足现有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数据、人才、金融、物流、基建等领域配套资源力量。
统筹用好现有财政资金政策,支持数字商务经营主体及重点项目,
促进金融企业与数字商务企业对接,积极支持数字商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地方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宣传报道。
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商务领域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防范数字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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